许晴的“行母”身份,不该用于炒作
2002年,博士生与许晴共同的朋友、原中国建设银行行长王雪冰被捕。此后,许晴是王雪冰情人的传闻流传甚广,她被称为“行母”。只要她出演一个新戏就会被翻出来一次。许晴的一个律师看不过去,到法院调出了王雪冰的案宗,案宗上,王雪冰承认自己有3个情人。但律师告诉许晴,这些女性的名字都不能报,她们都还跟别人有关系。(6月23日《搜狐网》)
上文所称的“博士生”,即许晴当时的男朋友。该文将许晴的前男友突出出来,目的只是为了证明许晴并非王雪冰的“情妇”,与王雪冰之间只是普通的朋友,而且他们这一对恋人与王雪冰都是好朋友。
说句心里话,笔者近十年虽然很少看影视剧,但一直非常喜欢许晴此前扮演的角色,尤其是与濮存昕在电视剧《来来往往》中的合作,那种年轻优雅的“干净”,与不乏“俏皮”的娇媚可爱形象,至今仍深深地镌刻在我的脑海里。仅凭对许晴的印象,我也不相信她会成为那个长相甚至可以用“猥琐”二字来形容的王雪冰的“情妇”。当然,美女爱野兽、爱有权势的“丑男”,在中国也绝不稀奇,比如央视著名美女节目主持人刘芳菲,长得那么清纯,笑得那么甜美,却成了尖嘴猴腮的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王益的“女朋友”。王益用他人提供的受贿款为刘芳菲偿还了房贷,可事发被调查时,刘芳菲却必须归还该房款并利息。刘芳菲的这段恋爱经历,损失实在是太惨了。
笔者曾撰文告诫美女《宁傍“大款”,勿侍“大官”》,也就是这个道理。如果刘芳菲当初谈的男朋友是一名“大款”,“大款”男友替她还贷那就是天经地义,而“大官”因为钱不是从正路得来,替还的贷款其实也是赃款,理应被追缴。美女弄不好还会被以“特定关系人“的身份受审。
言归正传。阅读完全文,笔者虽对许晴和王雪冰之间仅为普通朋友关系深信不疑,但对许晴的辟谣内容仍有两点疑惑:一是“呆博士”怎么就能与王雪冰这样的副部级高官交上朋友?二是许晴的律师到法院怎么就能调出王雪冰的案宗?虽然我相信王雪冰的这三名情妇也有可能同时为他人的“情妇”,甚至是官衔更高的官员“情妇”,因为中国的“公共情妇”实在是太多,但律师去法院调与自己代理案件无关的档案,似乎不符合法律程序,更何况这案子的当事人,是一名金融界的副部级高官,法院不该那么随意。
笔者以为,这其中应该有更多可以说清楚的理由。而许晴及其知情人不愿意说得那么“透”,或是为了便于今后炒作,这也是艺人通常使用的策略。正如该文所言,只要许晴出演一个新戏,她被称为“行母”一事就会被翻出来一次。
事实或正是如此。因为这个“行母”身份出现在2003年,可笔者这两天才第一次听说,而这次披露“行母”的媒体,并非街头小报记者杜撰,而是《人物》杂志对许晴的专访内容。因此笔者怀疑,许晴的新作又将问世?
按照许晴“喜欢我的人,一定都是善良健康的,不喜欢的一定不健康,一定不善良”一说来自我定位,我肯定是属于“善良健康”一类。因为我坚决相信许晴不会成为王雪冰的情妇。但同时也要提醒许晴,时隔10多年,人们都已忘记了“行母”,您不该再拿“行母”身份来炒作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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